/葉偉章

前言:每次探訪貧困家庭,都會遇到好些故事。未免造成案主生活上的困擾,或讓孩子們遭受不必要的眼光,我們不會寫出真實姓名,也不會刊出正面照片。分享這些故事,只是希望讀者們知道,在馬來西亞這片土地上的一隅,其實還有許多需要被照顧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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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出生在漁村,年輕時到吉隆坡工作,認識了前夫,生了一個女兒、一個兒子。

前夫家開茶餐室,她每天打理家務、照顧家人,也到茶餐室幫忙,自問是個恪守本分的妻子,可丈夫還是外遇了。

「他認識了一個越南女子,有天半夜把她帶了回家,就直接住了下來。」她說。前夫顯然完全無視她的感受,又或許當下確是被愛情沖昏了頭,連稍稍地遮掩隱躲都不屑。

前夫的家人對他的行為也極為不滿,母親和弟弟都極力反對越南女子的入住,但他一意孤行,家人也無可奈何。心灰意冷之下,她帶著兩個孩子離開。她是一介家庭主婦,分無分文,只能回到故鄉投靠娘家。

「當時我還幫她付律師費辦離婚手續。」她的父親在旁搭腔。

他並未在意她的離開,也不介意她把孩子帶走,還爽快答應每月支付贍養費。

那是7、8年前的事了,女兒如今也已18歲,兒子14歲。

離婚是她別無選擇下的選擇,然而痛,持續在心底慢慢流竄,終於匯聚成憂鬱症。靠著家人的支持與藥物的治療,她花了兩三年的時間,好不容易走出了陰霾。如今病情雖已穩定,但仍需長期服藥。

「我現在都得定期去市鎮看醫生。」她說。

剛開始服藥時,有很明顯的副作用,嗜睡、健忘。她與醫生商量、換藥,情況才得以改善。

情緒穩定後,她到離家不遠的一家茶餐室工作,每日半天幫忙麵攤捧餐、做些雜活,一個月下來可賺5百令吉左右。收入雖然不高,但勝在麵攤有包伙食,可省下早午餐。

「幸好是在漁村,如果在吉隆坡,這點收入是絕對不夠的。」她說。可話雖如此,生活中仍有許多難以豁免的開銷,譬如兩個孩子的伙食費、補習費等。

父母年邁,且父親去年心臟病發,動手術通了三條血管,從此無法出海捕魚,也不能再當跌打師,收入全無。

家裡除了父母,還有弟弟一家六口。弟弟除了照顧妻小與父母,也得承擔岳父母的醫藥費,肩上的擔子已然非常沉重。

一家人,各有各的難處。

至於前夫原本應承的每月七百令吉贍養費,只付了半年左右就沒再兌現。她沒去追討。如何追討呢?如聘請律師,動輒好幾千元,還未見官就先挨三十大板。

她父親在旁補充:「他(她的前夫)那時還去越南,去了那女人的家,恩愛得很。後來不知怎麼樣吵了起來,那女人就離開了。」

那他現在如何了呢?我問。「我不知道,我和他沒聯絡。」她回答我時,神情很是淡然,或許是因為時過境遷,也或許是因為哀莫大於心死。

「這些年來,他都沒看望孩子嗎?」我其實很想這麼問,但終究還是開不了口。

(原文刊於2024.07.07《光明日報》副刊。)